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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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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13: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恒心永在 于 2016-4-26 17:55 编辑

人狗情未了
文/恒心永在(孙树恒)
  题记:上天安排我们与某些人,某些物相遇,是有原因的。请珍惜每一刻相处的时光,因为我们不知道哪一次再见,会变成再也不见。看我们的缘份了,有缘总会相见,所有的重逢,都是上天的恩赐。我们丢失六天的小狗归来,可谓是一个不离不弃,有爱有情,有朋有友,有线上线下,有缘有份,人狗情未了的神奇故事。以此文感谢那些善待狗、收留狗、帮助狗回家的好朋友,好心人们。
  1
  城市的春天是鸟儿唤出来的,在小区的院子里,鸟儿地停在枝头,洒下一串婉转的音符。
  城市的日子是小狗吠出来的,小狗在小区里跑来跑去,不时低低的叫几声,增加了城市人的生活乐趣,陪伴着人们寂寞与孤独。
  街道的树木已经变绿,充溢着青草的气息,花草再也按捺不住冲动,争先恐后地绽放,鸟鸣声,狗叫声,人嚣声,春,真的热闹起来了。
  我丝毫不掩饰对小狗的偏爱。甚至溺爱。我家就有一只小狗,昵称叫小宝,那可是宝贝的宝。是个小公狗,是个小淘气。
  小宝丢那天,正好是周日。那天天气阴阴的,春风带着寒意,夹杂着沙尘。
  那天是4月17日,我早晨八点乘坐同事的车去巴盟临河。
  我是八点钟出发的,11点多,车刚过包头。妻子打来电话,带给我一个极不好的消息:小宝丢了。
  我问,怎么丢的。她说,女儿九点多出去遛,遛完准备上街。可是小宝在院子里被车撞了,可能撞伤了,受惊吓,跑出院外了。找了半天了,还没有找到。
  小宝,每天上午、下午都要遛的,习惯了。
  我说看看探头,妻子说,看了小区的探头,才看到的是车撞了一下,腿好像受伤了。又看了附近商场的探头,看到往南侧跑了。
  我没有给女儿打电话,妻子说,她一直在哭……
  我刚走,怎么这么不省心呢。我在脑海里想着小宝儿的模样,我走时,它还趴在沙发上,用微斜着眼睛看着我呢。每次,我出门时它都蔫蔫的。
  我想得脑袋生疼,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来。这样的思绪如同拉锯,最后在我情感的断处留下阴哑而沉重的叹息。
  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要养就好好养,真心善待它;可是丢弃狗的人也大有人在,对狗既是一种伤害,对城市也是一种破坏。我们小区有个包老师,在车库里,她就养了二十多只流浪狗,一个月就要花一千多元买狗粮。还有一只是哑巴,有一只被汽车撞死了,包老师哭的涕泪横流,每只狗,都是心头肉,一个也不放弃。
  对于我们家,狗也是我们家的宝贝。
  我的心里一沉,心里顿生悲凉。好似被虫蚁噬咬,有一种难言的疼痛。
  正如有人说的,当你心疼她的时候,爱已经住进了你的心里。只有心疼才是发自内心的感受。才是最原始的情感。
  2
  车窗外,路两旁的树木,春风带着寒意,阵阵袭来。窗外的阳光温暖慷慨,均匀地涂抹到我的身上。
  妻子说,青城正飘着雪花,那狗就更难找了。而我的内心世界却也飘着雪花。
  隐隐约约,小宝零零星星地进入我的回忆。我至今都记得小宝来我们家的情景。
  那是2009年,也是春天。
  有个朋友有只小狗,不想养了,问我要不要。小狗不是明狗,就是小杂狗,美其名曰“中华田园犬”。
  我跟妻子原来是不想养的,养个金毛,或者泰迪还可以,养个不知名的小杂狗,没有什么意义。而且养狗每天遛,每天收拾,觉得麻烦。可是女儿兴趣十足,兴高采烈,说什么也要养。
  女儿抱回来时,我没有在家。看见视频,也就耗子那么大,用鞋盒装回来的。
  我回家后,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摇头摆尾就扑了上来,怯怯地看着我。
  说实在的,那绝对是假象。以后就不是它了。我看到它那么开心,拼命地摇着尾巴,感觉自己快要融化了。
  叫它小宝吧,“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女儿紧紧抱住了它,它便明白从今往后,它再也不孤单了。像一个小孩一样,很幸福的样子。
  对于灵动的狗狗更有掏心掏肺的好感。这只让我暖心暖肺的狗以活蹦乱跳的姿态打动了我。
  小宝,小时候没有吃过狗粮,吃1元钱一根的肉肠。小宝饿了,就挠你,就攀桌子,给它找东西吃,啥都吃,吃肉,苹果,白菜,胡萝卜、红薯......我说它是杂食动物呢。炖肉也好,炖骨头也罢,几乎都给小宝了。女儿有时还吃醋呢。我爸爸重男轻女呢。
  小宝的生物钟是很精准的,每天晚上到时间,就要出去,它一会挠挠这个,一会挠挠那个,谁有时间谁遛,小宝玩累了,回来洗完澡,就上沙发趴着,又开始打盹儿。看到它打盹儿的样子,又觉得好开心。晚上就上床睡觉。夏天在脚底睡觉,冬天进被窝,不挨肉都不行。睡觉呼噜打好响,院内巡逻的保安都稀奇,你家谁打呼噜那么大声呀。
  每天晚上睡觉时,到女儿屋子里转一圈,睡一会,然后再回到我床上睡。早晨起来很早,也很烦人,它就舔我的脸,让我起床,去领它出去玩,我哪有时间呀。
  小宝很少得病,只有一次很重,上吐下泻厉害,女儿抱着它坐公交车,去农大兽医门诊喂药,折腾了几天,便出了一个大杏核,全家才心安了。女儿总是自夸,小宝是我养大的。
  小宝说胆小吧,敢跟金毛搭讪;说胆大吧,见着泰迪上来也不对话,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家伙。
  每次出去,就像离弦的箭,跑的无影无踪。天暖时,溜达的时间长;天冷时,自己早早的回来。是个知冷知暖的东西呢。
  每到小宝换季,身上一抖毛就满天屋飞。妻子总是抱怨,养了真后悔,到处是毛。抱怨归抱怨,每天没事总是抱着它,人没吃呢,先给它吃。
  女儿有了男朋友,第一次来家,小宝都没有叫,直接就蹦到人家腿上。女儿说,看来小宝认亲呢。你们不同意也不行,小宝同意就是天意。
  小宝的悟性,狗的嗅觉是灵敏的。有一次,我在家里用锅烧水,不一会,小狗一会挠我,一会朝厨房叫,等我去厨房,锅烤干了,差点燃气着火,那后果不堪设想。
  小宝,虽然是狗狗,它也是通人性的。正如达尔文所说,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
  由于养了小宝,我从此不吃狗肉了,我怕小宝闻到味远离我,鄙视我,怀疑我对它的爱。
  在大千世界中,于无涯际的时光里,一个狗狗,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奔赴到你的人生中来,是几分运命,也是几分注定。
  所以,每一此相逢,不必去说对与错。你只需知道,就是这个人或物,他(它)注定是要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也终将要组成你的世界。
  山姆。巴特勒说,“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与小宝在一起的每一天,它也很快乐的。它也渴望看到我的笑脸。我只要能多陪伴它一天,我就感到莫大的幸福。
  3
  卡洛琳说过,“不曾养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
  小宝丢了,我陷入焦虑和痛苦。我从来没有觉得我这么脆弱,在小宝身上,我感受那么深。
  女儿说,用一千元重金寻狗,还想花万元上青城电视“新闻天天看”。有人说,狗也不值那么多钱,女儿说,对于小宝来说,有爱,有情,与金钱无关,与值不值无关。
  重金寻狗的信息,在我、女儿和妻子的微博里,微信圈和微信群里反复的发。同事,朋友,老乡们也反复的发,那是圈套圈,群套群,什么生意群,宗族群,宠物群......大有全城寻狗之势。
  一时间,寻找小宝的信息刷了屏。从未停止过。有人说,一个小笨狗,值得吗。我说,值得,因为在小宝身上投入了那么多的爱,小宝也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快乐。
  妻子、女儿、女儿男朋友、外甥女、外甥女婿、侄子......倾巢出动。女儿专门印刷了寻狗启示,妻子和女儿以及亲戚在电线杆,饭店,小区门口......到处张贴。给环卫工人,商店老板,交警,小区看门人......到处散发,几百张分发一空。
  消息纷至杳来,照片相继发送。一眼看不是的,直接告诉人家;相似的,就去现场查看。妻子、女儿与亲戚走着,或骑着自行车,或开车去看,有说融桥海鲜市场的,海西路的,艺术学院小公园的,金穗大酒店附近,黄金支队小区的、在旧家那里的......更多的时间是无目的的,满世界的找。
  每次都是充满希望,都是高兴而去,却是扫兴而归。
  妻子早晨四点多钟,天一亮就去找,中间再回来看看,一天不吃饭。女儿上班中午休息就出去找。晚上所有的家人都出去找,半夜才回来。夜里把楼门开着,把家里门开着,怕小宝回家进不了家。
  有的外地朋友说,孙哥,我是帮不上忙呀,就在微信圈里发,让在青城的朋友帮助寻找。
  邻居、朋友,老乡都帮助找,中华、元凤、凤刚、任儿、亚新、晚秋、小朋友金博......听到信息也在附近帮助寻找。
  妻子和女儿,把全城几乎跑遍了,人晒黑了,嗓子喊哑了,腿走肿了的,鞋跟走掉了都不知道。
  女儿每天以泪洗面,“你的大半辈子都在陪我,等我,七年,却没有好好的照顾你,想你!”“希望捡到小宝的人,遇到小宝的人,能友善的对它,这么冷的天,给它口吃的,帮帮它,希望宝贝平安无事。”
  寻找小宝,全家人都崩溃了。更多的时候,充满绝望。想放弃,其实心又不甘。妻子还去大召寺找人算卦,说是丢不了。哪天哪个时辰就回来了。还说,小狗是给我挡了灾,不然那天我出门会出车祸。等我回来,它就回来了。
  有朋友“转身”说。“会找到的,团结小区院里有一只狗,被送到大昭寺了,十几公里,后来一周跑回来了。这是真事。”
  我知道狗是记路的,对于没有出过院子里的小宝,被惊吓了的狗,还没有来得及留记号。
  我知道这是安慰我,我希望奇迹出现。
  有那么多好心人的关注,牵动了多少人的心,全城寻它,家里人昼夜寻它,都要崩溃了,包含了多少温柔的守候和无尽的等待。认识不认识算什么,白天黑夜又算什么,很多人一直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它的消息。
  我写下了《狗宝宝,带走我生活的一部分》的诗:“父亲走的时候,是个雪天;母亲走的时候;还是个雪天;狗宝宝丢失的日子,也是个飘着雪花的日子,都让我爱的人和狗宝宝离去。不论我对这个世界多么的热爱,我的生活不是雪花,怎么总洒盐,心结冰啊。爱过的亲人,带走我生活的一部分;爱过的狗宝宝,带走我生活的一部分;爱过的雪花,带走我生活的一部分。在我越来越老的日子,开始变得坚硬、狭小和忧郁。更多的时候,对自己是种无法抵抗的力量。狗宝宝在,有落毛,有吠叫,更有通灵的乖巧。狗宝宝丢了,正如失踪的孩子,情何以勘。我从来都羞于告诉你们,我总想哭;那么,我内疚地告诉你们,我没有培养出狗宝宝独立生活的能力,要取决于明天吗?祈祷狗宝宝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我不知道今夜还会梦到她吗?!”
  我忘不了小宝的眼神。世界如此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前后挪动的脚步,不时爆发的欢笑,遗憾的啧啧声,汇成一股生命的洪流,使春天有了一种澎湃的暖意。小宝却不见了踪影,我的心底湿漉漉的,我的世界漏雨了。
  我暗自叮咛小宝:“一起生活了七年,已是家庭的成员;一起共处了七年,已成为不离不弃的亲人。小宝要懂得,在阳光灿烂时,在风雨交加时。小宝要坚强,知道在阳光下欢笑,也要体验,风雨中奔跑,用一份坦然接纳快乐和悲伤,不辜负每一道阳光,不害怕每一场风雨。清醒些,找到回家的路。宝宝要挺住,等你回家。”
  大喜大悲自己要镇定,关键时刻看清朋友。没有一个足够宽容的胸怀,忍耐的精神,感恩的心,就看不到一个春光明媚的世界。
  4
  小宝丢了,情无法自拔,心沉吟不醒。发生了只有面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成熟起来,生活才能明媚起来了。有缘终能相见,无缘有爱相守。可是,说是容易,放在自己心上,总是解不开这个结。
  有朋友规劝我。“我们从不知道我们拥有的东西会在什么时候离我们而去。我们能做的,是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善待。七年,你们的爱和善待,足以让离去的狗宝宝安度余生了。如果无缘再见,就为它祈祷吧,祈祷它再次幸运的被好人收养”。“聚散乃缘分使然,不必太纠结。这世间的好多人好多物,有的是来相守的,有的是来相念的。能放下的,并不是不在乎的,好多时候,仅仅是换了一种方式去珍惜。”
  有朋友说,“你再养一只小狗吧,那样心情会好些”。我说,“再不养了,这一个就够糟心的了”。有的朋友,自己就有小狗,想送我一只。都被我拒绝了。
  我暗暗祈祷,小宝,在这么多好心人的关心下,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相信小宝玩累了,一定会找到回家的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会微笑着度过。等宝宝回家。
  小宝,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请你微笑着度过每一个日子。
  人生,就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逢。无法擦肩而过。只能相逢,也必须相逢。不离不弃。有朋友嘟嘟发信息说,“我感觉,你回家,一定能找到小宝。我有这样的感应”。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
  在小宝丢失的第六天。4月22日下午三点半,我刚从巴盟临河回来,下火车出站口。女儿给我打来电话,兴奋地说,小宝找到了!
  妻子也打电话说,小宝找到了。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喜悦的心情。六天的担忧落了地。
  我连忙打出租车回家。一进门,小宝就扑了上来。那根红绳还在身上,鼻子结了盐巴,毛发脏乱的,没有受伤。
  妻子抱着小宝掩面而泣。我潸然泪下。小宝的眼里无助,委屈,湿漉漉的,哭得像个孩子。是的,小宝,虽然是只狗,但是狗通人性,其实就是个孩子。
  原来,小宝从南面往我们这面的小区跑,被路边卖老北京布鞋的老板娘看到了,打电话给女儿。女儿告诉妻子,妻子跑到大门口,看见小宝正往北走,一叫,小宝就跑了过来。
  妻子抱着小宝,跑回院子里,奔走相告。院子里的保安、保洁、邻居都相拥而来。就像等待归家的亲人。眼中含泪,欢呼雀跃。他(她)们见惯了我们家人找小宝的疲累、艰辛和执着。
  全家人在朋友圈里,发了小宝找到了的【喜报】,可以说是举天同庆,朋友共欢,体现了网络的功能,爱的力量,人性的光辉,人与狗的不了情。珍惜生命,呵护人生。向归来的宝宝问候,向好心人致谢,小宝终于回家!
  我们感谢那个卖老北京布鞋的老板娘,我们送去了一千元,老板娘只收了八百元,她说,做生意人讲究个“八”。老板娘是我们家的恩人,我们答谢,这是诚信。
  在小宝丢失的日子,我们感到心疼和痛苦。我不知道,小宝找不回来的一段日子该怎么过。这几天,我埋怨过家人把狗丢了,其实她们心里也不好受。说实在的,心情真是糟透了。
  活在世间,伴着我们的不仅仅是老去的岁月,身边息息相关的物象,早被融入体内最柔软部位,升华出情感。当它们突然离别时,心里便会生出一种永别的疼痛。
  那么小宝呢,与家人走散了。我长吸了一口冷气。小宝这六天,都经历了些什么?是不是觉得孤单,感到惶恐,这六天,对于一个没有走出院子的小狗,我不知道它跟谁玩了,吃什么了,在哪睡了,有没有人打骂它,有没有人欺负它。
  只要不离不弃,付出真诚和努力,就一定会有转机。与小宝的重逢,这是爱的力量,福的报应,上天的恩赐!
  似水光阴中,没有惊天动地,皆是无量之悲欣。小宝找到了,人们纷纷来电话,发微信,圈里留言,好神奇呢。
  狗的寿命太短,这真的是它们唯一的缺点。我要陪小宝终老。与小宝的重逢是多么美好的开始,相识,相赏,相知,相爱,相伴,相扶,一直到老。一次相逢,便是一辈子的厮守。
  有人说,对一只狗好,也许只花你一部分的时间,而它,却将一辈子回报于你。如果你愿意,狗,它知道怎样感动你的心。
  丢失六天的小宝归来,与我一起走,又一起回来的小宝,演绎了一个不离不弃,有爱有情,有人有狗,有朋有友,有线上线下,有缘有份,人狗情未了的感人故事。
  人狗情未了。是小宝,引领我进入一个更慈爱,更温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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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先问候一声,明天再来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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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玉米的味道》给放在这里。我要制作这期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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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7 07: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恒心永在 于 2016-4-27 13:08 编辑


玉米的味道

文/恒心永在
今年青城的夏天,连续几天的高温,热的跟火炉似的。我坐在吹着空调的办公室里,正吃着粘玉米,细嚼慢咽,充分品尝着粘玉米带来的惬意,满嘴甜滋滋的,很是享受。这时,我看到在老家的朋友高希日莫在微信圈里说,老家天旱的,玉米叶子都卷卷了,并附了一幅照片。
我看了心里一紧,我知道这个时候,大姐一定在老家的玉米地里忙着,虽然她住在城市的郊区,可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个庄稼人。
我给大姐打了个电话,刚叫了一声大姐,就听大姐在那面说,老爹,你儿子来电话了。听见父亲嘿嘿的笑几声。姐大声说,我过来玉米地看看,浇遍水。我知道,水浇地种玉米最划算,产量高,收益也大。
大姐问我,上班没。我说,上班呀。我正在吃粘玉米呢。大姐说,那都是假的,那些卖的人,为了赶时令,还没有熟呢,里面放了糖精了,少吃点吧,吃坏了。我家还种了几亩粘玉米呢,自己吃的,过两天才下来呢。想吃,大姐给你捎去点。我说,知道了,大姐。我顺势把剩下的半截粘玉米扔进了垃圾桶。
我擦了下嘴,又问,老爹干嘛呢。大姐说,他要跟我来地里看看,天这么热,我怕他中暑,可是怎么劝也不行。老爹前两天吃杏,坏肚子了,还没有好呢。在地头坐着呢。大姐无奈地说。我知道,父亲是有土地情结的,他骨子里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民吧,土地就是他的命,闻见土地和庄稼的味道,对他来说与命一样重要。父亲常常说自己是个土命人。
父亲在村里是很受尊敬的。村里人说,父亲跟爷爷一样的好。爷爷是山东人,闯关东,挑货担过来的,从此扎下根来。由于勤劳,会过日子,就盘下了几十亩地,还雇了长工,爷爷没有曾经批判的地主老财那么黑心,善待给做活的长工,帮着长工说媳妇,所以解放后划成份,只是个上中农,不仅没有挨过斗,而且对后辈没有政治影响。父亲也就继承了爷爷那种吃苦耐劳、本分做事的家风,少言多语,从不惹事,所以,村里让他赶大车,出去拉活,那可是最让人羡慕的事了。可是父亲赶大车是一把好手,种地也是一个好把式,人缘又好,在村里是认可的好人,要不母亲去世后,邻居大娘们都争着给做鞋呢。
我在村里时,小时候也没有受累,或许是我天生是个读书人,这是后来给自己的托词,大姐也这样说。父亲疼惜我,我知道;大姐疼惜我,我更知道。那时农村孩子都要下地干活的,可是我下地很少。那时,只有几亩河滩地,那是兔子不拉屎的碱巴拉地,种谷子不保产,就种些玉米。有一次跟父亲和大姐去地里间苗。看不出是草,还是苗,我蹲在垄沟里,东拔一棵西砍一棵的,不一会儿,大姐过来看我干的怎么样,一看之下,哭笑不得。原来,我把苗也拔掉了,草也没有砍掉多少。父亲唉了一声,也许母亲不在了,不想打我吧,父亲只是笑了笑,不声不响的回家去了。这事不怎么让小伙伴们知道了,讥笑我,“大脑瓜,小细脖,光吃饭,不干活”。由于我学习好吧,“一俊遮百丑”,也就慢慢淡忘了。地里再忙不过来,顶多让我和妹妹抬着一瓦罐热水,给父亲他们送到地头就行,这可是一个轻松活。
我不知道大姐有多爱我,大姐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面对大姐的时候我有多惭愧,可以想起好多好多的事来,心里感觉很疼,也很温暖。
说起大姐的经历,可以是一部传奇故事。我母亲去世后,大姐才十二岁,我七岁,妹妹两岁,还不会坐着,父亲在外地打工。大姐就辍学了,操持起这个家,这样过了七年,继母来了,大姐已经二十岁了,后来就嫁到了临县的一个山沟沟里,那里土地瘠薄,忙一年不够口粮。大姐家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大姐生了四个女儿,可想而知,日子过的有多难吧。
后来大姐夫的姐夫将他们一家迁至城郊的,这里有水浇地,种玉米又高产,收完玉米,再种白菜,到市里去卖,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可是大姐由气管炎发展到哮喘病,每天靠吸氧维持。屋漏偏遇连阴雨,大姐夫腰间盘突出,下地都困难,前两年得了肝癌去世了。我说,这俩口子是累的呀,都是苦命人呢。
大姐夫去世前,我的继母也去世了,老家就留下七十多岁的老父亲了。在继母的葬礼之后,大姐跟大姐夫商量,弟弟离这太远,又上班,没有时间侍候老爹,况且老爹住楼房也不习惯,把老爹接咱们这吧。大姐夫一口应承下来,老爹也是我的老爹,我养。经历过苦难的人,心里总是柔软的。
我每次去大姐家,看到父亲不在像从前那样,裂开嘴就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现在脸色也好了,心情也好,一点也不糊涂,哪像一个得过脑栓塞,已经八十岁的老人呀。
我能想像出父亲歪坐在地头的样子,不仅嘿嘿笑了出声。大姐在电话那边,问我笑什么。我边笑边说。你记得,老爹打我那次吗?大姐想了半天,哦,就是你割青玉米杆吧。我说,是呀。说起父亲第一次打我的事来,那也是这个季节,我跟小伙伴,在玉米地里玩耍,就随手割了几棵玉米,玉米的红缨刚长出来,我们当甜杆吃,可是没有熟透的玉米杆,是不甜的。父亲看见后,就一边骂,一边打,这是祸害庄稼啊,要损失全家三四天的口粮呢。那是一种“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情愫,才体会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心境吧。
当农民不容易,尤其对年龄也不小、身体又不好的大姐来说更难。记得去年春节时,我劝大姐说,种庄稼又累人又不挣钱的,六十多岁的人了,少种点地,该歇歇了。大姐说,农村人干惯了庄稼活,闲不住。坐在黄黄的玉米堆里,才感觉的踏实呢,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呀!她指着院子里的大堆玉米说。院子里,麻雀成群成群地飞,麻雀落下,踩在玉米堆上,叽叽喳喳地叫着,肆意喙啄,能看到那些细碎的玉米粒四溅着,大姐却站在窗下笑着,时不时的吆喝一声:“嗨……”声音,拖得很长很长,在萧瑟的寒冬里,传得很远……麻雀儿听见了,就赶紧旋转着飞走。麻雀飞走了,信奉基督教的大姐又不忍心,小声嘀咕着“神的心意是要彰显他自己,而生命是彰显神的凭藉。”大姐,站在那儿,好久,好久。
种地干什么?种的是生活呀。我记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那时,农村里种的是本地玉米,一亩地几百斤,后来推广地膜大垄玉米,杂交种子,苗能密植,不用间苗,一亩地能打两三千斤,可是农民就不认可。当时我在新镇乡高家壕蹲点,有的农民半夜把苗拔掉,种上本地玉米。可是到年末傻眼了,一算账,少收入了几千元。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第二年也就推广开来。那个村村长跟我说,虽然不好吃,但是产量高呀,收入多呀。
一个在田野上忙碌半世的人,对于父亲,对于大姐,那些几片叶子、结几瓣穗子的玉米,都让他们微笑、欢欣和激动,时不时拿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也难免麻雀那么喜欢玉米。玉米的黄,确是诱人。那是一种金色的黄,仿佛散发着一种玉米甜甜的醇香。饱满,陈实,灼人。我想,很少有哪一种农作物会像玉米那样,那样昂扬向上,敬畏上天了。
大姐心情轻松,没有听到丝丝的喘息声,只听大姐欢快洒脱地说,我今年包出去四十多亩,自己料理二十多亩。今年的玉米长势喜人,看这样子,够给小二凑个嫁妆了。隔着电话,我能够看到大姐黑黑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花也是玉米花,土得掉渣,却又喜气烂漫。
我的事情多,很忙。大姐知道,她说,“别让自己这么累,钱够花就行。下班早回家,少喝酒,别像你姐夫”大姐哽咽着,一句话说得我差点泪如雨下。
我说,知道了,老爹你俩也要保重身体。大姐先切断了电话。我知道大姐心里难受,牵挂的人太多太多。
我知道大姐爱我,我也知道父亲也想我。就像玉米一样,先从母体的秸秆分离,咔嚓咔嚓地,那样清脆,那么嘹亮,是一种自我独立的丰收的喜悦。她们放弃的是枯黄的秸秆,留下的金黄的籽实。玉米收回后,又从玉米棒的母体脱离开来,带有土地的味道,飘逸着玉米的香味,连那些穿来穿去的男人、女人,都满身玉米的香味。
我想到父亲,想到大姐,都也老了,老到需要儿女在身边围绕了,可是我们都不在,唯有大姐为我们守护。我知道,有个父亲节,都想让女儿记得,可是在每一个父亲节的日子,我和父亲都没有好好表达过。
在夏日的季节里,内心突然变得忧伤起来。我想起了春天的政协会上,犀利、幽默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毅然辞职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调查,曾与农业部以命相赌,疾呼我国四个省种植转基因玉米泛滥。又因转基因的争议,还与方舟子打起了官司。谁赢与否,那不重要。那留有纯正的玉米的味道,才可面对天地良心啊。
我依稀看到大姐和父亲在烈日下的影像,不由得记起作家田彬老师在微信发的一首小诗,“暑日烈同红火炭,汗珠落地成八瓣,锄头翻飞入闪电,随垄转......”我想到那田边的父亲,那田里侍弄玉米的大姐,我不由得想到那金黄的玉米,顿觉闻到了那玉米的味道,那历久弥香的玉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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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敏 发表于 2016-4-26 21:33
把你的《玉米的味道》给放在这里。我要制作这期的精品

谢谢,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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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20: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我想那年闹禽流感,我怕鹦鹉得了传染给人,就狠下心来,把鸟爸爸与鸟孩子关地下室里,(鸟妈妈跑到我家鱼缸里,淹死了。)地下室黑乎乎的,鸟孩子调皮跑到了笼子外面,鸟爸爸急得把头从铁笼子里往外挤,脖子出不上气来,死了。当我发现时,小鸟也被挤死在箱子角落里。人有时小心过度了,也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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