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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红花和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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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1: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藏红花和匕首



                                    雨萍

  那天夜里的雪下得很大。
  那天早晨,我的小腹坠痛,到了早饭的钟点,还躺在床上,贪恋电热毯给予的那点温暖。外面的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雪落无声,院子很静,隔壁林子和王二开门关门的吱嘎声就特别刺耳。他们开门踏雪去院子的西北角上厕所,噗嗤噗嗤回来关上门洗漱,然后再开门去西边的食堂吃饭。
  他们都知道我不吃早饭的习惯,所以,没人来打搅我的懒觉。到了十点多钟时,吃饱喝足的他们折回来了,一个开门进了屋,一个来到我的门外。
  一只大头鞋重一下轻一下地踢着我的屋门,漫不经心,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说,我也知道踢门的是林子,明白他踢门的意思。忍不住在心里骂:狗奴才,卖给老板啦!老板不在,也不知道偷懒。
寒风呼啸着,拉棉扯絮的大雪铺天盖地,似乎要把小小的唐古拉整个儿吞咽下去。我们都被吞进冰冻的肚子里,再慢慢被冻僵冻硬,变成冰尸,等到来年夏暖,再解冻复活。我被自己的想象吓了一跳。这样的日子,天空唯一的飞禽黑鸦不知躲哪去了了,藏民们躲进帐篷里喝着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军营里留守的士兵和地方单位的留守人员躲在房子里看电视或者打牌。我和林子却要起来去打开营业室门,站柜台,和那些商品一起守候在沱沱河的冷风里。我们都是迷迷糊糊闯进公司的小员工。
真是晕了头,听到“沱沱河”,就想到长江之源,就想到“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只想到了她的神圣,她的美,谁知这里冬季寒冷这样漫长,这样恶劣。我用恶劣形容,一点不过分。我生长在盆地,没见过这么硬的风,这么大的雪,这么刺骨的冷。沱沱河没有春秋。夏还没完全卸妆,冬就迫不及待跑来抓住夏的尾巴。两个季节愣是把两个季节挤得没影了。在沱沱河地区看不到春风和煦,也看不到秋草枯黄。夏季里还碧绿鲜活的小草,一场突然的大雪就把它埋葬了。
  公司的房舍在唐古拉算得上体面,和外贸公司的房舍并排坐落在青藏线的北边一点,仿佛雪地里两个标致姑娘,并排站在那里,守护着沱沱河的冬天。我和林子每天站在各自的柜台里,为公司卖完那一车车从格尔木运来的货物。
  十一点左右,我们从里面打开营业室的两扇玻璃门,再打开外面两扇厚重的实木门。外面的雪还在下着,天地一片混沌,白色的寒气从门口蜂拥而入,营业室成了一个冰窖。似乎我和林子也被冻成了窖藏的两个小商品,就是没人来买。倘若有人要,倒乐意被温暖世界的人来买走。
  林子戴着护耳棉军帽,蓝色的工作服套在黄色的军大衣外面,紧锁着眉头,弓腰打扫柜台外面的大厅,尘土飞扬。那姿势,从后面看就是一老头。那表情,犹如一个干活的机器。屋里本来就冷,再面对一个木头人,感觉无聊死了,就想把死水一样的日子用棍子搅一下。
  “笨猪,扫起的尘土又落下来,不如不扫。”
  喊他笨猪,一点不冤枉。他不但扫地笨,算账也笨。卖白糖食盐时,只能成斤卖,多一两取出来,少一两补进去。他只能算整数账。顾客多时,人家见添进取出麻烦,就说“别取出来了,有多少算多少”,他依然继续他的笨法子。我那边的生意冷清时,就过去帮他算账收钱。顾客见我拿东西算账麻利,都奔向我,“给我拿一瓶酱油,给我称二斤白糖”,把他晾一边,他的表情就很难看,所以帮了他的忙却惹他烦。
林子听我喊他笨猪,大概想起自己被晾在一边情景,气哼哼把笤帚扔到我面前,愤愤地说:“你聪明,你扫吧。”
我其实很懒,就怕扫地干活什么的,现在被逼上梁山。在老家扫地,都离不开水,才不会尘土飞扬。老家水多呀,河里沟里,田里,到处都是水。可是这里,短暂的湿季一过,水就死了。人们饮水都很困难,只能靠炉火融雪化冰,哪里还敢浪费水来润尘扫地。
  这里的人都是脸白脖子黑。每天早晨他们都是从嘴里省出一口水来倒在毛巾上擦擦脸。天长日久,白毛巾就擦成黑毛巾。我不喜欢用黑毛巾擦脸,有雪的日子,我就用雪洗脸。抓一把白雪擦在脸上,感觉雪的质地雪的灵性都留在了脸上,哈哈,不用涂脂抹粉了。
  大厅也是脸,也可以用雪解决。但是大厅比一张脸大得多,需要的雪用手抓不够。
  我戴上帽子沐雪跑进西边厨房,拿来粘着煤屑的铁锨,在门外铲了几锨面绒绒的白雪,均匀地撒在大厅里。一冬天洗脸也没撒在大厅的雪多,好在这里雪资源丰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绝。
  白色的雪在扫帚粗鲁的驱赶下,变得面目全非,大厅却干净起来。我把那些黑雪铲到门外靠墙的一个角落,雪地里就多了一只黑色的眼睛。
  灰扑扑的大厅变得干净清爽起来,那是我的功劳,心里美滋滋的,便独自在大厅里蹦唱起来。蹦着蹦着感觉身上有了暖意,小腹不再那么冷痛,眼里就涌出了泪。家乡的这种日子,妈妈总会冲好一碗红糖水,强迫我喝下去,再灌一个热水袋给我敷在小腹上。这远离妈妈和热水袋的地方,这几天的脾气就变得暴躁,每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林子就成了出气筒。木头一样的林子居然说我发脾气的那几天身上同时会发出一种气味,他说他喜欢闻这种气味。
  我的蹦唱,丝毫没感染林子。本来就木讷,自从营业室的大门被撬开,店里失窃,他就更加沉默不语。
那天早晨,我们打开内门,发现外门洞开,货架上的烟酒散乱地掉在地上,好烟名酒不翼而飞。他那边损失惨重,我这边的货架没动。当时只是吃惊毛贼只偷吃的,不偷用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我们都吓得站在门口不敢进去,似乎小偷还藏在那些商品里,随时会蹦出来。
王二去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长拿着橡皮棍,挺着啤酒肚来了。疙疙瘩瘩的黑脸上布满了的严肃,与平时来柜台上喝啤酒的形象判若两人。他每天中午都来买两瓶啤酒。一瓶放进他随身携带的一个黑包里,另一瓶用牙启开瓶盖,扬起脖子,咕嘟咕嘟一瓶酒就下肚了,然后打着酒嗝和我们说笑。我打趣他说你这副德性能当所长吗?他露出雪白的牙齿笑着说:你犯罪试试,就可以看到我的威严。
  随行的还有一个拿着相机的警察。他们先从大门外开始咔嚓咔嚓地拍照,从外向里拍。拍完现场,再拿出一个笔记本登记丢失的商品。林子报出了一万多元的烟酒,我瞟一眼他的货架,知道他虚报了数目。登记完那边的柜台,他们都围到我的柜台前。所长不再是那个喝着啤酒说着笑话的顾客。黧黑的脸,威严起来,让我想起包公的形象,心里禁不住乐起来,脸上就有了笑意。那笑刺痛了所长,黑着脸说着生硬的汉语“国家的财产被盗,你还笑得出来,真不懂事。”。我忙绷住脸不敢再笑。他们要我检查货架,报出丢失的商品。我知道自己没丢失东西,直接就说:“看不出丢失了什么?”。林子在我后边拽了一下我的衣服,我知道他要我虚报一些假数。没配合他,那一天他都没理我。我就纳闷,为什么要我虚报假数。
  我的蹦跳没让林子笑一下,却迎来了这天风雪中的第一个上帝。
  一个身穿白色羊皮藏袍的老藏民,脸色黑红,眼睛黑亮。穿一件光板羊皮藏袍,一条胳膊缩在羊皮袖子里,另一条胳膊露在羊皮外,只穿着看不清真色的衬衣袖子,挎着一个黑色大包,一身风雪出现在门口。
  我停止运动,喘着粗气迎上去打招呼“啊么了”。见他们见面就喊“啊么了”,我也鹦鹉学舌,只学其音,不知其意。
  他放下黑色的大提包,对我点头吐舌,伸出那条露在外面的胳膊,要和我握手,我吓得退后一步,因为看到他只有一只耳朵。左侧耳朵那里只留下一个洞,让人害怕。他没在意我的不礼貌,依然笑着,拉开提包拉链,从里面摸出几把带皮套的匕首,放在柜台上。
  南方竹林烟雨里熏染出来的女子,喜欢蓝天白云,花鸟虫鱼,绝不会喜欢杀气腾腾的刀枪剑戟。看着柜台上摆放的那些家伙,心里不寒而粟。该死的想象力带出一些恐怖的画面,剑光飞舞,血流成河。他那丢失的耳朵也许就是被一道白光咔嚓砍掉的。
  老藏民见我没反应,黑黑的脸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说:“美女,买把匕首防身吧。”你喊奶奶,我也绝不动心。我回到自己那边的百货柜台,背对着他,用鸡毛毯子弹货架上的灰尘。
  林子走出柜台,走向那个黑色的提包。他从里面摸出几把匕首来,和藏民摸出来的并排放在一起。他依次从皮套里抽出那些沉睡的匕首,对比着挑拣着。那专注的眼神不亚于挑选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媳妇,脸上露出少见的笑意。仿佛上帝突然给一段干枯的木头注入了生机,突然地鲜活起来。
  林子握着匕首,神气活现地向我走来,向我炫耀。
  “嗨,你看,真家伙!”
  他激动地说着,并拔下我的一根头发,吹在闪着青光的锋刃上。
  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这把小小的匕首。它的魔力让一个木头人有了激情。他把匕首别在腰上,腰部挺了起来,人也好像突然增高一些。
  老藏民卖出一把匕首,高兴得从袍子里摸出一个小酒瓶,仰起脖子呷上几口,然后在大厅跳起了粗犷的藏族舞蹈。看着他的高兴劲儿,我就有些嫉妒,忍不住指着他的空耳说:你那只耳朵呢?他一边跳一边说过去在山里放羊时大雪封山冻掉的。我想,藏族人喜欢歌舞,那是他们生活简单豁达,把悲哀的事忘得很快,一点小事就可以让他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与严寒共舞。
  嘹亮的藏歌,引来了保安王二和做饭的师傅王大。王大王二是弟兄俩,都是老板的亲戚,和林子也有一点亲戚关系。王大王二见到匕首,眼睛都亮起来,似乎见到增强男人功力的宝贝,每人都精心挑选了一把。
  三个男人都举起匕首,就像举起三颗太阳那么狂热。我想他们不是欣赏匕首的质地和色泽,而是在想像自己的匕首如何削铁如泥,见血封喉。我斜眼冷冷地望着他们的疯狂劲。
  王大媳妇听着热闹也走出了厨房,来到营业室。看到男人们手上都有了亮家伙,晃得她脑子也热起来,要给她五岁的儿子也买一把。我说,他那么小,你就不怕他拿着伤了自己。她说等他上学以后带在身上,看谁还敢欺负他。
  公司里的三男两女,本来就男女不公,现在王大媳妇买一把匕首别在腰里,似乎也变成了男人,把我孤立起来。屋外的严寒从窗户缝和门缝里挤进来,围住了我。小腹不合时宜地疼痛起来,忍不住伸手捂在小腹上。
  老藏民看到我的举止,裂开嘴笑起来,说:“来呀,这里有你喜欢的好东西。”
  那个黑黢黢的包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即使有,也被他身上那股难闻的气味污染了。我还是不想理他。没有歧视藏民的心理,却怕他们身上那股浓重的体味。
  老藏民没有介意我的冷淡,继续在包里翻找着。当他找到一个印满藏文的绿色纸盒时,呀呀地喊叫起来。他拿着那个纸盒吹着口哨走到我面前说:藏红花!
  藏红花的功效知道一些,但是只闻其名,从没见过。我接过纸盒,疑惑地打开,惊呆了。细长的花儿晒干成辣椒红色,安静地睡在盒子里,不仔细看,以为那是一盒辣椒丝丝。这远离繁华,花草不生的雪域,突然看到名符其实的花儿,眼里就有了湿润,激动起来。好几个月没看到真实的花草了。
  他们买了匕首,我买了藏红花。我们各得其所。
  二
  林子有了匕首,没有顾客时就摸出来把玩。他看着匕首的表情,似乎里面藏了颜如玉,勾去了他的魂。有时我和他说话也爱理不理的。他一刻也离不开匕首了,吃饭带着它,上班带着它,睡觉也带着它。看他对匕首的痴迷,我心里涌起小小的妒意。因为我还没找到让自己痴迷的东西,心里才空空洞洞。
  我们每天站在各自的柜台里,过着和尚撞钟的日子。王二每天到柜台前转悠一会儿,有时摸出匕首自玩自乐,有时两个眼珠咕噜噜转动着落在我和林子的身上,仿佛他是一只尽职尽责的猫,而我们是他监视的老鼠。被人监视的感觉很不好受,就希望冬天快点过去。
  公司虽然承包给了私人,但实质上还是属于乡政府。乡政府送来三头藏绵羊犒劳我们。
第一次见到活体羊,却目睹了它们死亡的全过程,心里悲哀透了。从那以后,不敢再吃羊肉,甚至看到别人吃羊肉也会呕吐难受。
看着活生生的羊会被他们杀死吃掉,是很残忍的事。我希望把羊卖掉,然后我们五人均分卖羊的钱,但是一人争不过四人,从来都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天下午,营业厅提前关门下班。他们在营业厅后面的院子里把三头羊分别捆好四蹄扔在雪地里。可怜的羊许是听到了祖先从草原深处传来的召唤,争相“咩咩”地喊叫起来。
  林子和王二把一头羊架在一张小木桌上,让羊头搭在桌沿外,任凭它拼命咩咩喊叫。那叫声凄惨瘆人,渗透入沱沱河稀薄的空气,许多天后,我还可以听到“咩咩”的喊叫。王大媳妇拿一个白色瓷盆接在羊脖子下。
  王大拿出他的匕首先比试两下,寒光比地上的雪耀眼,羊眼里涌出了眼泪,我的眼瓷住了,牙齿咬住舌头,右手掐在左手脖子肉上,无奈地转过脸去。没看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惨烈,但是撕心裂肺的“咩咩”声戛然而止,顿感时间消失,宇宙静成了空洞,灵魂化成青烟,找不到皈依。瞬间的虚无过去后,心惊肉颤地颤憟起来,禁不住抓住林子的胳膊。
  “胆小鬼”
  林子看到了我的脆弱。我心虚嘴硬,争辩道“谁胆小呀”。
  为了洗刷胆小鬼的屈辱,我硬着头皮站在雪地里,看着匕首在羊身上一刀一刀地剐皮,看着深红的羊血从杀眼冒出来,顺着嘴尖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匕首确实锋利,王大使用得心应手,羊血滴尽,羊皮掉在地上。他们把赤裸的羊从吊架上抬下来,平放在桌子上,似乎裸睡在那里的一个人。
  杀了羊,接下来就是吃羊肉。我心里莫名地伤感,似乎他们突然都变成了我的仇人,很想快快地离开这里。突然地想家,想家里的味道。我离开公司,横穿公路,走进路南的一个小饭馆。那里住着来自陕西的一家人。他们的屋里生了取暖的炉子,屋里洋溢着暖暖的家味。老板去格尔木买食材去了,老板娘坐在床沿看着在床上打闹的三个孩子,接待客人的是老板娘的妹妹,年纪和我差不多,或许小点。
  白色的水饺在沸水里起舞旋转,饺子的香味开始弥散。老板娘的妹妹一边用一把长把漏勺搅动饺子,一边用鼻音很重的陕西方言说这说那。或许这特殊的环境,见到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孩,她的嘴就变成打开的话匣子。我好奇地看着他们的床,两张并排放着,难怪姐夫很容易就摸到了小姨子的床上。在柜台上没有旁人在时,老板娘的妹妹去买东西,红肿着眼向我诉说过。
  我吃过饺子,不想那么快就回去,就去帮老板娘的妹妹摇搅馅机。那铁漏斗很神奇,上面吃进去萝卜肉条和葱段,下边吐出来的就是饺子馅。铁搅把在她手里灵动自如,到我手里却不听使唤。
  我别别扭扭地摇着,林子就来了。他要我让到一边,接过搅把,一手扶把,一手扶斗,熟练地摇动起来,仿佛他是这个店的小二。老板娘的妹妹眼里就亮起来,林子脸上有了自豪。我打量着老板娘的妹妹的脸,再打量着林子的脸,想象着这两张脸贴在一起的情形,假如林子老家没媳妇,他们还真是不错的一对。想到老板娘妹妹的遭遇,真想把他们撮合在一起。
  回公司的路上,我故意不停地追问林子“喜欢上她了?”他越想否定越否定不清。我故作生气样快走几步,不和他走在一起,心里嗤嗤地笑,脸上却是生气的模样。
  三
  修建沱沱河大桥的兵团驻扎在沱沱河东。桥修好了,但一些机械器材还没迁走,留守在那里过年的老乡做了一桌丰盛的家乡菜来邀请我们。我的嘴不馋,却喜欢热闹。
  快下班时,我走到林子的柜台,从货架上取下两瓶泸州老窖,让他记账。
  “一个妹子,老是抱着酒瓶,成何体统?”林子闷声闷气地说。他的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
  “关你屁事!”我举起一瓶酒,故意在他眼前晃动着,然后浅笑着眨巴眨巴眼睛,让眼里的波光击倒他,降服他。当然,我知道他是木头,才敢这么放肆。
  我们锁上挂了两把锁的双层门,各自抽出自己那把锁的钥匙,上班时间就结束了。其实才三点过一点。他想回宿舍,我挡在他的前面,把两瓶酒一起举到他面前,要他拿着。不管他愿不愿意,霸道地拽上他,跟我一起去河东。
  沱沱河大桥已经竣工,骄傲地横跨在沱沱河上。我突发奇想,从桥上过河不叫过河,只有从河里过去才叫过河。我拉住已经上桥的林子走下桥,选择一段比较平缓的河堤,歪歪斜斜趔趔趄趄地走下去,林子摔了一跤,还好没摔碎酒瓶。他抱怨起来:“神经病,大路不走”。
  “走大道,怎么发生在沱沱河摔跤的故事。将来才有向你的子孙炫耀的资格。”。
  “龟孙子,儿子还没有呢”林子伤感地说。
  看他的伤感样,不禁同情起来,安慰他说:别愁儿子,老家有堂客等你,回去就有了。说完,不怀好意地笑着给他扮一个鬼脸。他“哎——”,长叹一声,还是高兴不起来。
  踩着厚厚的坚冰,我也伤感起来。刚来时是夏天,河边有水草,河里有鱼儿,岸边有或蹲或站的垂钓的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寒冬,把什么都赶走了,只留下白雪凌寒独舞,留下冰冻紧贴大地。那些夏天的鱼儿去了哪里?我细心地谛听着,很想听到冰下生命的声息。林子已经爬上被冻得坚硬光滑的河堤,在上面不耐烦地喊道:“还去不去?”。
  一顶顶绿色的军用帐篷静卧在雪地里,就像雪地里生出的一朵朵绿蘑菇。帐篷里存放着兵团修路建桥的机械器具。留守战士的任务就是和那些机械一起等候春暖冰释的日子。
  兵老乡做好了满满一桌家乡菜:红肠,腊肉,粉蒸肉,鱼香肉丝,红烧鱼,土豆拔丝,夹沙锅,还配了几盘水果。酒香,菜香,家乡方言,氤氲在帐篷里。棚外是异乡的严寒,棚里却是家乡的温暖。
  不能辜负老乡的热情,我举起酒杯就喝。在这高寒之地学会喝酒很容易。寂寞和严寒,会夹道攻击你,怂恿你。
  我相信自己端起酒杯,就丢掉了女人的娇弱。
  喝酒划拳,输者唱歌或喝酒。白酒下肚,第一口辣,第二口麻,第三口没感觉了。
  喝过两杯后,一个老乡才斟上第三杯,林子就伸手过来端过去了,说:“让她唱歌吧,吼破了喉咙没事,喝醉了就麻烦了。”
  林子举起杯子喝干了我的酒,好像我是他什么似的,在老乡面前,感觉很丢人。我生气地夺过酒杯,说:“凭什么喝别人的酒?”
  林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站起来望着我:“那好,你们接着喝,我走。”
他那失望的眼神,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本来好好的心情,给他破坏了,再好的酒菜也食之无味,可惜了老乡半天的功夫。
虽然我喝酒,虽然我嘻嘻哈哈,虽然都是老乡,心里却很清楚,有林子陪伴,才敢来这里。也可以说,林子比他们可靠。
  林子生气走出绿色的帐篷。红色的羽绒袄和黄色的军大衣就像一黄一红两个圆点在雪地里蠕动,不由想起爱斯基摩人的生活。爱幻想的天性自然就联想到一个种族的最初只有两人。脑里闪出这样的念头,看着走在前面的林子,心里暗暗地嘲笑自己被茫茫白雪折磨得发狂了。林子在前面走得很快,把我远远地落在后面,明显在生我的气。我相信自己永远比他聪明,会想出办法对付他。故意走得更慢,看到一个雪窝,不假思索就跳了下去。
  雪窝不大,两米多深,隐在雪地里,不到跟前根本看不到。
  我蹲在雪窝里正在自鸣得意,喜滋滋地想那个傻瓜看到后面空了是什么感觉。忽然间,风呜呜地吼起来,天昏地暗,暴风雪来了。凛冽的风撕扯着大片的雪花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把寒气从脸上裸露的毛孔灌进血管里,感觉血液也停止了流动。我卷缩在里面,相信了那句老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折回来了,跳下雪窝,脱下他的大衣,要我穿上。我迟疑一会儿,抵不过寒冷的威逼,穿上了带着他体温和羊骚味的大衣。
  多一层大衣挡风雪,寒冷减轻一些。我暖和了,他却冻得抱起了膀子,打了一个喷嚏。暴风雪把我们隔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除了风雪就是我和他的心跳。世界变得单纯起来,我们不再有性别之分,只是两个被风雪袭击的微弱的生命。我脱下大衣,披在我们两人的身上。脏兮兮的大衣,给了温暖的感觉,也给了幻想的翅膀。一间温暖的屋子,出现在空中,熠熠生光,雪落在上面就化了,寒冷也绕道而行。我多么渴望能走进那间屋子,可是没有梯子。虚幻的屋子消失在狂风呼号里,能够抓住的只有那件大衣。我们必须紧靠在一起,才能相互取暖。为了避免尴尬,我转过身子,背对着他。即便这样,该来的还是来了。一根硬邦邦的东西戳到我的腰上,他的手像突然长出的卷须缠绕到我身上。在一瞬间,我失去了方寸,脑子发蒙,感到被一个水兽拼命往水里拖。水,肆意蔓延的水。不能下水,我知道下去就完了。
  我们可以在一起吃饭喝酒,也可以互相取暖。但是,人就是那么复杂,无论如何,我的身体都拒绝他的进入。一些时候,我是懒于用大脑思索的,只要问身体就够了。
  他见我没反抗,手上的劲儿大起来,空出一只手来取下我的帽子。我挣脱他的怀抱,转过身,瞪着眼,吼道:“干什么?”
  “我想——”他嗫嚅地说着,露出一副可怜相,似乎饥饿的小猫小狗在向主人索要食物。
  “你这是乘人之危。”
  “我要——”
  他的声音大起来,眼里闪出火花。
  “你敢娶我吗?”
  我知道他不敢。他的父亲早亡,和母亲相依为命长大,好不容易有了未婚妻,却没有彩礼和新房。他怀揣着未婚妻的小相片离开家乡出来打工挣彩礼和房子。我相信越是木讷的男人越不会背叛他的未婚妻,也不会说谎。但是万一。就怕万一,后果真还不敢想。我在赌博。
  我赌赢了。他眼里的光芒黯淡下去。
  风雪似乎小了一些,我们爬出雪窝,走在白得刺眼的雪地里,把暧昧的踪迹留在里面,让风雪掩埋。
  四
  经过了那场暴风雪,林子和我就有了隔阂,每天站在各自的地盘里,谁也不理谁。没有林子相陪,在沱沱河地区,我不敢乱走动。陕西饭馆关门回老家过年去了,王大媳妇那里就成了我唯一的去处。他们的屋里生着一个大火炉,白天夜里不停地燃烧着。
  下午下班后,不愿回到那没有火炉的单人宿舍,直接就去王大他们那里。经过与营业厅房舍相连的饭店大厅,冰冷的桌椅,寒气逼人。在夏天,这里是王大的舞台,他是大厨,一盘盘色香味俱佳的菜肴就从他的手上端出来,赢得过往食客的美誉。有时,来了没带翻译的老外,饭店的小姑娘大师傅都束手无策,便到营业厅去找我。我也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英语对话,便来到这里充当临时服务员,安置老外坐下,再去厨房要他们点的饭菜。
  沱沱河地区的饭店很多,但老外们都奔唐古拉饭店,可能他们也犯了中国人常犯的错误,以貌取店。外观建筑,唐古拉饭店确是沱沱河地区最大最漂亮的饭店。人往往会被自己的眼睛欺骗。那天我走进厨房,看见王大正翻炒一盘辣子鸡。呛鼻的辣味让我打了一个喷嚏,同时看见王大的鼻子水滴流出来,溜进他盛装一半菜的盘子里。我把那盘添加了特别佐料的辣子鸡端到桌上,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并竖起大拇指。以后,我吃王大炒的菜就恶心,一般只吃米饭不吃菜。想吃菜时就站在一边监督他炒菜的全过程。
  从大厅走进厨房,王大两口子住在厨房北边的一间小屋里。我一进厨房,就听见王大王二他们在争论。
  “先前听说他们不盖好房子不结婚,现在说过年三月就办酒结婚,变得太快了。”
  王大的声音。
  “女方先前的条件是彩礼和房子,房子还没盖,难道彩礼到手了?”
  王二的声音。
  “彩礼?林子妈妈种着那几亩地,混够花销就不错了,这一辈子也弄不够儿媳妇彩礼钱,除非林子——”
  王大说了半截话。王二接着问“除非林子什么?”
  “脑子进水了,还要再问。”
  我也听迷糊了,碰倒地面上一个暖水壶,“嘭”,热水四溢。
  王大媳妇出来看着满地的水,吃惊地说“还不该吃饭啊”
  王大媳妇也许不心痛那暖壶,肯定会心痛那收不起来的水,这里的水贵如油啊。我们每天的吃喝用水都由她负责。看着她不高兴的神情,我也显出不悦之态:“不吃饭就不能来了吗?”
  屋里的王二和王大一起出来,一起问:“你来多久了?”
  看来我来得真不是时候,悻悻然转身要离去。王大媳妇忙拉住我,解释说:“我又没说什么,值得生气?”
  他们的床紧挨着火墙下面,一进那屋子就闻着一股臭烘烘的怪味,忍不住抽鼻子,口无遮拦地说:“好难闻。”王大媳妇也抽一下鼻子,然后笑着说:“就你的鼻子灵,俺没闻着什么味。”
  “难闻死了,这是什么味?”我让王二仔细地闻。
  王二猥亵地笑着说:“反正没你身上好闻。”
  他们都闻不出来那怪味,我就疑心自己前世是狗,鼻子很灵。
  王大媳妇为了弥补刚才和我发生的不快,拿一根钢钎把炉火捅旺,炭灰飞扬起来,专找人的脖领子里钻。我闪到一边躲避那灰尘,他们似乎习惯了,并不躲避。不由得随着灰尘看他们的头发和脖子,两口子的衣服领子都黑得发亮。我找到了怪味的来源。我们都很久没洗澡了。我也一样啊!那么,自己身上也少不了那种怪味,只是自己闻不着自己臭。
  “该洗澡了”。我弱弱地说了一句。
  “洗澡”,我提出了一个奢侈的词语。就像家无粒米的孩子伸着双手问妈妈要粑粑吃。在这没有温度也没有水的寒冬,除了兵站,任何单位都没有洗澡设施。那些藏族姑娘,一样的女儿身,也许她们一辈子都没有洗澡的机会。
  天天迷迷糊糊地混着,什么都忘了。突然记起来该洗澡了,浑身就刺痒难受。快过年了,在老家,一定要在新年钟声敲响前沐浴更衣,去旧迎新。一定要洗澡。兵站,就成了我攻克的目标。从兵站老乡那里知道管理澡堂的是一个陕西兵。我当机立断,托老乡捎给他一些公司新到的大红枣,他便放话让我去洗。
  终于可以洗个热水澡了。但是,独自走近那男人专用的澡堂子,心里忐忑不安。假如没经历那场突然的暴风雪,林子肯定愿意替我守在澡堂门外。
  大年三十,我只得死乞白赖地求王大媳妇陪我去兵站。
  在只能容下两人的小澡堂里,热气腾腾的水雾熏得我们面红耳赤。在这地方,让热水从头淋到脚,,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我开始求她陪我来时,她还犹豫着说:男人的澡堂,我们去合适吗?没想到她见了热水,洗起来就忘了是男人的地盘。她坐在水泥地上,用一个黄色的搓澡巾用力地搓洗自己的大腿和臀部,似乎要搓掉外面的一层老皮。
  洗完澡,我们就用热水洗脱下来的脏衣服。她洗衣服的架势让我忍俊不禁。半蹲着,一手按住搓衣板上面的衣服的一端,另一只手抓住下面的一端,用力地搓洗着,搭在胸前的两个乳房也跟着一起一伏,晃来晃去。看着她松弛下垂的乳房,再看看自己胸前的两个硬疙瘩,也许这就是分辨女孩和女人最简便的方法。
  王大媳妇发现我在看她的乳房,笑起来,说:“等到你结婚后,被孩子咂过,也会成这样。”
  我不禁暧昧地笑起来,“不只给孩子吃,还有王大呢”。虽然从未经历过,但看的言情小说不少。我相信自己对男女之事的了解从文字上已经滚瓜烂熟。
 
  “死丫头,该把你嫁出去了。”她撩一把洗衣服的黑水到我身上。
  五
  从兵站回到公司,王大媳妇就忙着打扫厨房卫生,我站在一边无从下手,就回到宿舍去收拾自己的窝。
  屋里只有一个冰冷的砖砌火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写字台。有炉子也有炭,却不会生火,屋里就跟冰窖样寒气弥漫。寒夜里陪伴我的是一块电热毯和床上方悬吊的一个二百瓦的白炽灯。
  简单的生活,收拾起来就简单,换下被罩床单,再把屋里清扫一遍,就干净利索了。隔壁房门紧闭,屋里没动静,看样子他们都忘掉除夕打扫卫生的习惯。
  我用一个大方便袋装上垃圾,提着走到南边大门时,碰上从外边回来的林子。他看我一眼,我也看他一眼。他不理我,我也不理他。等我丢完垃圾回来,他还站在门口,似乎还在等我。明知他在等我,他不先开口,我还是不会理他。他面对着我,忧郁的眼睛和我对视,眼里有很多话,嘴唇蠕动着,却没说出来。我最看不起男人这副嘴脸,赶紧离开,回到自己的小屋里。
  家乡的此时正是饭菜飘香,年味十足。想着家乡的热闹,更显屋子的空洞冷清。从家乡到这里,从热闹到冷清,都是自己选择的。选择了,就要硬着头皮走下去。外面零星的爆竹声闯进来,击打着屋里的冷清。
  我端着一杯白开水在发呆,林子像爆竹声一样擅自闯入。抬起头,发现屋里突然多了一个人,惊吓得茶杯落地,玻璃碎裂,茶水散开,犹如恣意开放的花儿,水的花儿。但是那花儿瞬间冻结成一滩丑陋的怪物,匍匐在脚下。林子看一眼碎裂的杯子,抬起头说:“你走吧。”
  “为什么要走?”
  “不走,明天会吓死你!”
  “什么东西会吓死我?”我吃惊地望着林子。屋外继续响起零零星星的爆竹声,是冰冷的雪域里炽热的语言。
  “大过年的,你不要在这里装神弄鬼吓唬我。”
  “我要把他们都弄死”
  他的话说得很轻,像一根虚幻的羽毛漂浮在水面。那根羽毛向我拨开了一道厚重的门,那三个剥皮后浑身滴血的羊出来了。浓郁的血腥味向我袭来。林子背对着门,双眼在暗影里乏出狰狞之光。我从没看到过他的这种眼神,那狰狞瞬间又变成柔和,说:“你走吧,到外面去栏一辆军车,向东或者西都行。”
  “我不走。”我根本就不信他的话。我很清楚他们,都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见我不信,接着解释说:“那次盗窃,是我找人设的局,他们想弄我去坐牢”
  “啊——”。真想不到,他还有这一手。
  “你以为我想偷?不弄钱回去,我那媳妇爹娘就要退亲,她就要变成别人的堂客。”
  林子说完,满脸都是沮丧。那沮丧病毒一样传染蔓延,整间屋子都是沮丧。我也沮丧起来,于他来说,偷与不偷,都没有好出路。
  虽然换上了干净的床单被罩,电热毯把被窝烤得热乎乎的,我还是辗转难眠。漫长的夜,揪心的夜。眼前晃动着林子那双怪异的眼睛,像谁呢?突然想起那天被杀的羊眼,他们何其相似。该死的林子,又把我的思绪带回那个血淋淋的下午。羊泪汪汪的眼睛,空洞绝望地望着王大举刀的手,殷红的血染红了地上的白雪。虽然羊肉早就被他们蚕食殆尽,羊的阴魂却不散,还在院子里飘荡。
  在寒风呼啸的夜晚,我就臆想那些灵魂伙同寒风来敲打我们的门窗。
  它们又来了。三头羊在我的门口“咩咩”地喊叫。虽然我没参与杀害它们,但杀害它们的是我的同类,我没办法阻止杀戮,就要倾听羊的冤魂惨叫。
  我捂住耳朵,那声音就洞穿手背。我蒙上被子,那声音就穿过被子。既然怎么都逃不掉,索性坐起来,想出去赶走它们。等我走到门口,那声音自动消失。以为它们突然聪明起来,找到了它们真正的仇人。我下意识地看南边王二和林子的门口,以为它们会去那里,却让我失望,它们没去那里。让我吃惊的是林子从他的屋里出来了,走进羊队。他也脱光了衣服,赤裸地引领三个失去皮毛的羊,抬起前脚,只用两条后腿着地,像人那样走路,在院子里绕来绕去,最后绕到杀害它们的地方,疯狂地起舞。舞出的仇恨卷起飞沙走石,弥漫了整个院子。
  我回到屋里,关紧屋门,想继续睡觉,却不能入眠,睁大眼睛望着屋顶,听着外面的动静。我迷糊起来,分不清是梦非梦。
  噩梦连连的夜晚依然要过去,新年的早晨在唐古拉白得耀眼的雪光中醒来。
  似梦非梦,紧锣密布的敲门声响起来。
  “开门,快开门呀,林子杀人了。”
  敲门声和喊叫声,彻底惊醒了我。
  “林子杀人了——林子杀人了——林子杀人了。”
  我的小屋里挤满了“林子杀人了”的声音,装不下了,才挤进我的耳朵。但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昨天他说要弄死他们,以为他的嘴皮子撑不住了。那话说出来了,恶气已经出了,干嘛还要杀人?
  王大媳妇离开了门口,在院子里声嘶力竭地喊叫着我的名字。我翻身起来,顾不得披上外衣,一身紫色内衣赤足奔到门口,打开屋门,惊呆了。
  他们一个手握带血的匕首,一个拿着一把菜刀。一个在跑,一个在追。如果去掉他们手里的匕首和菜刀,去掉那些血腥,他们很像一个男人在追一个女人。我的出现,扰乱了他们的追逐,王大媳妇举起菜刀对准林子扔了过去,趁林子闪身躲避的功夫,她风一样跑了过来。
  那速度快得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进了屋,返身关上屋门,身子贴着门瘫下去,痛哭流涕。
  她左脸上皮开肉绽,满脸满手都是血。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人血,鲜红得不太真实,像是被涂抹上去的红颜料。假如不是每日相处,真会被她吓死。
  我们插好门闩,再把写字台搬来顶在门上,王大媳妇才抹一把眼泪说:“林子杀死了王大”。
  假如不是她的血流在我面前,真不敢相信他会杀人。我们一起站过的那间大厅不会信,沱沱河里的坚冰不会信,那个尴尬的雪窝不会信,陕西饭店也不会信,谁会信呢?谁都不会相信木头一样的林子会杀人,但他确实杀人了。他在门外疯狂地撞着我的屋门,恶狠狠地喊:“开门!小月,开门,我要杀死她。”
  王大媳妇怕我打开门,背着门堵在那里,血肉模糊地面对着我,可怜巴巴地说:“行行好,不要开门,他已经杀死了王大和王二”。
  因为不相信他会杀人,所以他在外面的疯狂喊叫好像不太真实。
  一道木门,成了生死的关口。门外在疯狂地攻击,门里在胆战心惊地守护。王大媳妇在屋里搜寻着可以加固房门的任何东西。她看中了那张还带着我余温的单人床,要和我一起架过来顶在写字台上。我们才走到铁床的两头,还没架起来,林子就从门那里转移到一面双层的木格玻璃窗下。他在院子找来一根大木棍捅烂了玻璃。一阵稀里哗啦后,他的头伸进窗户的木格子。从没见王大媳妇这么麻利过,抄起炉子上的铁锨猛砍过去。铁锨在窗户那里挥舞着,林子的头不敢再伸进来。我站在王大媳妇后面,似乎在看一场惊险的功夫片。外面是林子,和我天天一起站在柜台里的人。屋里是天天做饭给我们吃的人。在我的意识里似乎帮他们谁都不是。林子站在窗户下,面色青灰,眼露杀机,不再是昨天的林子。
  “小月,来帮忙呀!”王大媳妇见我木头一样站着,就哭起来:他杀死了王大王二,还要杀死我。
  王大媳妇的哭诉,我完全清醒了。瞬间明白了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及故事的因果。这个因果平时隐藏在生活的表象下,谁也看不出。结果依然会来到。这就是结果。我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但是谁也无法逆转。我知道自己和他无冤无仇,但是杀红了眼的人是停不下来的。而我手无搏鸡之力,只有束手就擒。王大媳妇可以拿一把铁锨和他对抗,她才是生死关头的英雄。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数说着王大媳妇和我平时对他的好。我只是机械地说着,希望自己嘴里的语言能感化他。但是,他根本听不进任何的语言。
  他的脸色铁青,举起那把带血的匕首不停地喊着:“把她放出来。”
  王大媳妇紧握着那把铁锨坚守在窗户下。
  “该杀的人你杀了,现在跑吧,我们都和你无冤无仇,我们也不去报案。”不知何故,我竟然劝他逃跑。这是暂时的两全其美,却成了后来王大媳妇说我和林子是一伙的依据。
  “赶紧把她放出来,别多说废话”
  林子的话硬如石头。他的眼里已流出嗜血的恶魔。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死神冰冷的吻已落在我的额头。我抓住死神腻滑无骨的手,对望着,却没有恐惧怯懦。过去一直恐惧想象中的死亡,从坟墓旁经过就会心惊胆战。现在死神站在面前,反而没了恐惧,似乎一个陌生人来带我去一个遥远的地方。
  想到自己来到这个世上还没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没爱过,就要匆匆离去,不禁泪水潇潇。
  也许是我的眼泪,也许是他不想久耗,等我穿戴整齐,再把床铺收拾整齐,转身,他从窗户那里消失了。
  我估计他回屋收拾东西去了,还会折回来。便让王大媳妇爬进低矮的单人床下躲起来。床单很宽,下摆几乎垂到地上,正好挡住床下的一切。
  林子再次出现在窗下时,我就撒谎说:“她跑出去了”。他不太相信,把头伸进窗户里。以为他要爬进来,我吓出一身冷汗。还好,他并没有进来的意思,只是用眼在我的屋里搜寻,没看出蛛丝马迹,就把头缩回去了。
  临走说:“你也赶紧走吧,两个死人,会吓死你。”
  这是林子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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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09: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坐雨萍沙发!赏阅之! 梅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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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09: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触流畅,人物刻画细腻,一个破案的故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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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阙梅香 发表于 2014-11-13 09:14
笔触流畅,人物刻画细腻,一个破案的故事,有味。

谢谢梅香版主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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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2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好成熟的文字,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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