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特朗斯特罗姆诗集》,李笠译的。我喜欢他俩共同透过纸张呼出的那种气息。他们是交织的,但并不浑浊。你很难分清,那是语言本身的停顿,还是思想的语气。而我喜欢这些原始的调皮的成分。原始,不是任何原始都叫原始。就像不是任何从前都叫回忆。我喜欢这种诗意的结合,千百次地读它,读它。可还是那么喜爱。 我们某一天可能会想回避日子,但我却几乎每天都不想回避它。诗意,永远是最清澈精神的萌芽。最初是,现在是,一直是。当我们寻找诗的时候,就是摸索精神底色的门。 蓝银莲花是紫色的。我在山中遇见它。它在通向永远宁寂的路旁。你能看出它的火热和冲动,但它永远宁静。在每天如期而至的浑浊的蛙声中,有些我们分的特别清楚。有时候,我们还能通过这声音捕捉影子。一个人,或两个。 有时候我相信人是不死的,或者灵魂。有时候,我相信他会死,包括灵魂。但最终好像这根本没什么关系和分别。因为,不管化为骨灰还是尘埃,它们都会变成一棵树。树也会化作尘埃和泥土。好像我们根本没有分别,我们永远是一体。所谓我们曾经活着的,只是一种意识,和这种意识所经验的感受,别无其他。哪怕世上所有的金钱,也只是为这服务。 后来,在搜索整个绿茵茵的山中,我终于看到了一只鸟,它傲立在枝头。山鸡的叫声,却像个呼唤孩子回家的大老婆。而我连这都不如。我只像个意识。一个正在经验感受的意识。一个意识、经验和感受,它们在一起的纯净的虚无。一小撮游离出来眺望的灵魂。 那时,我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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